这是一个禽獸不如的变态父亲!
他每天性浸尚未成年的女儿至少三次 !
在这短短的七个月内,他竟然犯下了一共626项乱伦,虐待和鸡奸的罪行。
这名才36岁的巫裔被告,职业是信托基金经纪。
据悉,他一向是与这名才十五岁的女儿同住屋檐下的。
女儿被性浸后,一直都默不出声,任由父亲为所欲为。
可是,当她获悉自己的另一名姐姐也要搬入家里与父亲一起居生时,她才把丑事向家人透露.因为她也不想自己的姐姐成为父亲"性奴"!
难得的是,家人获悉内情后,愤然大怒了!
最后,以大义灭情的勇态,把这个没人性的色魔控上法庭。
被告所犯的滔天大罪,竟然涉及史无前例的626宗姦污数字。
这个数字,真的把我吓呆了.
根据报导,他所犯的罪状,竟然要历时六句钟,花费两天的时间才能把控状读完。
被告听了控状之后,均否认一切的指控。
法官因认为被告所涉及是的控状,属於严重罪行,为了避免被告骚扰受害者,所以拒绝让他保外待审。
被告並没聘律師为自己辩茯,他只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。
唉!他现在呀,保释机会都成泡影了!多留在监牢面壁思过吧,人渣!
天呀,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?不是人渣算是什么?
据悉,在神聖的开斎日期间,穆斯林会从日出至日落这段时候,是不能吃喝或发生性行为的,可是这名畜生却依旧进蹂澜的侵性行为!
他这种做法和行径,真令人发指!
如今,恐怖的真面孔被家人揭开了,他在法庭出入时,老爱全程以 Tshirt 蒙脸躲镜头。
唉呀,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?
根据资料宣称,在2012年发生的大马金玉华(Genneva)有限公司涉及反洗黑钱反布主义螎 资法令的一名被告,面控612项罪名。而他这项控告记录已被"色狼父亲"超越,取而代之了!
一些犯罪问题专家指出,犯这类罪行的人多数是无法获得合作式的满足性慾,才向儿童下手的,因为凡是受害者怕事不敢报警。
唉!人呀,就是有了这种丑事不肯外掦的心态才提升了这些狠父欲所欲为 。
孩童已受了深深的伤害了,即许对被告实施再重再多的刑事惩罚,也无补於事。
入狱打鞭,也无法弥补受害者所承受的疼!
这种狼父,有那个律師会替他进行辩论呢?
这名禽獣,根本就不应该让他自辩硬拗嘛?
把他直扴送入监牢自行了断好了!
把他丢入深海被凶猛鲨鱼吃掉更爽快!
鸡姦女儿?多么恶心!
服侍父亲?那来天理?
真的越想越满肚子火!
越写越难於控制情绪!
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古时候,一把利刀就立刻头落刑场!
不然,他就会被一群乡村父老以乱棍大石头打到头破流血,命䘮路旁!
哼!他还有这个机会,保持生命呆在牢房里照吃好住?甭想!
奉劝那些放弃孩子、不肯扶养孩子的父母,在你们把亲骨带往别处寄养时,真的要把眼睛睁大,看看自己是否"送羊入虎口"哦!
即许是自己那名离异的夫君,也要加於防范哟!
毕竟呀,一个不留神,孩子的前途就会毁在爹娘的手上了!
这种无形的谋杀,比什么还疼还苦还惨呀!
他每天性浸尚未成年的女儿至少三次 !
在这短短的七个月内,他竟然犯下了一共626项乱伦,虐待和鸡奸的罪行。
这名才36岁的巫裔被告,职业是信托基金经纪。
据悉,他一向是与这名才十五岁的女儿同住屋檐下的。
女儿被性浸后,一直都默不出声,任由父亲为所欲为。
可是,当她获悉自己的另一名姐姐也要搬入家里与父亲一起居生时,她才把丑事向家人透露.因为她也不想自己的姐姐成为父亲"性奴"!
难得的是,家人获悉内情后,愤然大怒了!
最后,以大义灭情的勇态,把这个没人性的色魔控上法庭。
被告所犯的滔天大罪,竟然涉及史无前例的626宗姦污数字。
这个数字,真的把我吓呆了.
根据报导,他所犯的罪状,竟然要历时六句钟,花费两天的时间才能把控状读完。
被告听了控状之后,均否认一切的指控。
法官因认为被告所涉及是的控状,属於严重罪行,为了避免被告骚扰受害者,所以拒绝让他保外待审。
被告並没聘律師为自己辩茯,他只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。
唉!他现在呀,保释机会都成泡影了!多留在监牢面壁思过吧,人渣!
天呀,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?不是人渣算是什么?
据悉,在神聖的开斎日期间,穆斯林会从日出至日落这段时候,是不能吃喝或发生性行为的,可是这名畜生却依旧进蹂澜的侵性行为!
他这种做法和行径,真令人发指!
如今,恐怖的真面孔被家人揭开了,他在法庭出入时,老爱全程以 Tshirt 蒙脸躲镜头。
唉呀,早知今日,何必当初?
根据资料宣称,在2012年发生的大马金玉华(Genneva)有限公司涉及反洗黑钱反布主义螎 资法令的一名被告,面控612项罪名。而他这项控告记录已被"色狼父亲"超越,取而代之了!
一些犯罪问题专家指出,犯这类罪行的人多数是无法获得合作式的满足性慾,才向儿童下手的,因为凡是受害者怕事不敢报警。
唉!人呀,就是有了这种丑事不肯外掦的心态才提升了这些狠父欲所欲为 。
孩童已受了深深的伤害了,即许对被告实施再重再多的刑事惩罚,也无补於事。
入狱打鞭,也无法弥补受害者所承受的疼!
这种狼父,有那个律師会替他进行辩论呢?
这名禽獣,根本就不应该让他自辩硬拗嘛?
把他直扴送入监牢自行了断好了!
把他丢入深海被凶猛鲨鱼吃掉更爽快!
鸡姦女儿?多么恶心!
服侍父亲?那来天理?
真的越想越满肚子火!
越写越难於控制情绪!
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古时候,一把利刀就立刻头落刑场!
不然,他就会被一群乡村父老以乱棍大石头打到头破流血,命䘮路旁!
哼!他还有这个机会,保持生命呆在牢房里照吃好住?甭想!
奉劝那些放弃孩子、不肯扶养孩子的父母,在你们把亲骨带往别处寄养时,真的要把眼睛睁大,看看自己是否"送羊入虎口"哦!
即许是自己那名离异的夫君,也要加於防范哟!
毕竟呀,一个不留神,孩子的前途就会毁在爹娘的手上了!
这种无形的谋杀,比什么还疼还苦还惨呀!
"富贵花"很难种!但老伴却成功的种到了,真奇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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